山西老年大学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宗旨,为老年人提供教育学习服务,使老人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2.负责山西老年大学的日常管理和教学组织。负责教材研究、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分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挥全国老年大学示范校引领作用。
3.组织引导广大老年学员及老同志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积极探索展示老年风采、促进老有所为的新路子,更好地凝聚老同志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做新贡献的智慧和力量。
4.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交流。对各市、县和省直单位的办学进行检查交流和业务指导,加强与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兄弟省市老年大学及各老年教育机构的协作交流。
5.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